圖/查扣證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下,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中正第二分局、士林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自今年4月至9月間展開行動,成功偵破一起假交友感情詐欺案,逮捕蘇○○(72年次)、蘇○○(75年次)、阮○○(81年次)、楊○○(75年次)、陳○○(72年次)、周○○(89年次)等共48人到案。
犯罪手法:假交友真詐財
檢警調查發現,該集團以「○○○傳藝公司」、「○○工作室」為名,假冒經紀公司,透過徵才或經紀人吸收外貌姣好的女性,以藝人、網紅、模特兒身分在交友或社群平台與不特定民眾接觸。
詐團先以交往、婚姻為幌子,誘使被害人購買電子寫真集,再進一步以違約金、失去演出機會,甚至威脅強迫參與不雅活動等手法,迫使被害人重複大量購買相同內容,進而詐取巨額金錢。
分工嚴密 80名被害人財損3,266萬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集團分工嚴密,角色包含宣傳助理、製作人、藝人及管理層,並以「回客代聊手」假冒藝人身分與被害人互動,甚至安排見面取信,營造感情真實的假象,最終使被害人深陷情感與財務雙重陷阱。
檢警鎖定主嫌蘇嫌等人後,依法聲請搜索票及拘票,陸續在公司及住處查扣現金新臺幣68萬元、BMW進口跑車2部、名錶3支、電腦主機35台、平板電腦10台、工作手機70支、公司大小章等證物。統計受害人數達80名,財損金額逾新臺幣3,266萬元。
目前,臺北地檢署已於9月依《加重詐欺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對主嫌蘇某等人提起公訴。
刑事局呼籲:網戀須警覺
刑事警察局提醒,詐騙集團常利用被害人渴望愛情或急於尋找婚姻的心理,以甜言蜜語或浪漫情境鋪陳陷阱,逐步引導被害人陷入金錢陷阱。警方呼籲,切勿因短時間交往就輕易交付金錢,如有疑慮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就近向警局查證,以守護財產安全。(圖/刑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