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辦理志工教育訓練 績優志工表揚暨健康律動快樂的志工

新聞中心報導 為精進警察志工學能,提升服務品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於107年3月24日上午,舉辦「107年上半年度樂齡志工特殊教育訓練暨治安座談會議」,參加人員為分局現職警察志工共196名,會中由分局長黃文哲公開轉頒發志工服務時數達5000小時以上獲頒「中央志願服務獎勵」績優志工有4名、「高雄市績優志願服務獎勵」績優志工14名、該分局「服務時數徽章獎勵」績優志工26名及..

幻聽獨居老翁雨天欲外出,幸遇細心警協助協助送醫

新聞中心報導 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派出所,警員張俊仁、翁宗平於日前19時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在轄內臥龍路上有一名老人行跡怪異,警方現場處理發現,有2名民眾圍住該名老翁(葉00、33年次),並向警方表示,老翁就住他們樓上,豈料剛回家時,發現老翁虛弱的在該處徘徊,熱心詢問皆無回應,且好像想往外跑,因當時正下大雨,民眾擔心老翁狀況,遂報請警方協助。     警方向前關..

左營稽徵所將辦理107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鑰您共享 好時光」租稅宣導活動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該局左營稽徵所為鼓勵民眾使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信用卡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推廣雲端發票結合行動支付之便利性,特訂於107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於高雄市左營區孔廟前廣場,舉辦107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鑰您共享好時光」租稅宣導及捐贈發票作公益活動。 透過DIY鑰匙圈製作結合手機條碼之方式強化宣導民眾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俾..

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沒有招牌及僱用員工仍應辦理稅籍登記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黃小姐來電詢問,在自家一樓開早餐店,沒有招牌也沒有請員工,且收入不多,也要辦稅籍登記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故個人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係屬銷售貨物行為,不論營業額多寡,均應辦理稅籍登記。 該分局特別提醒,如有利用自宅經營早餐店、麵攤、點心及泡沫紅茶店等營..

執行業務董事領取之薪資即便退還仍應依法課稅

新聞中心報導 李先生為A公司之執行業務董事,去年底因公司資金短缺,將已領取之當年度薪資退還部分予公司應急,詢問今年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能否排除已退還公司之薪資金額列報薪資所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54年2月22日台財稅發第01096號令釋,公司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或監察人自公司領取之薪資,若符合所得稅法第32條規定,屬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並經公司列帳為薪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