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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例一休制度致人事費用增加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106年度部頒費用率得按規定之費用率加1%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107年1月31日已發布106年度「稽徵機關核算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等情形下,稽徵機關將依財政部頒定之收入及費用標準,計算業者當年度之收入及核定其必要費用。 該局進一步..
代子女支付標購法院拍賣土地價金,應課徵贈與稅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惟此類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未辦理申報被查獲者,稽徵機關會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如逾期仍未申報,除補稅外,始依同法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說明,日前A君標購法院拍賣土地1筆,拍定價格為1,800萬元,國稅局查..
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申報租賃收入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邇來接獲民眾詢問,將自有房屋無償借予親友經營之公司使用,為何須核算租賃收入? 該分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而所謂「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自有房屋無償借予親友經營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