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病之醫療費支出,綜合所得稅可申報列舉扣除

新聞中心報導 張先生來電詢問:個人因蛀牙經醫師建議拔除製作假牙,請問支付假牙費用可否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舉扣除? 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醫藥費」扣除額是指個人因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民眾因治療牙病,醫療所需之植牙、鑲牙、假牙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應檢附收據及醫師診斷書,證明確為醫療所需才能列報扣除。若是個人以美容為目的之植牙、齒列矯正與鑲牙等支出,因非屬醫療..

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常見未申報所得稅態樣報你知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含)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或103年1月2日(含)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應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近期查核常見納稅義務人因不諳法令或一時疏忽,而未辦理申報,民眾未申報國稅局除發單補徵外,若達處罰標準還會裁處罰鍰,為此該局整理出常見未申報類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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