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2018年10月17 的文章
訂閱RSS:檢視 2018年10月17 的文章營業人購買廠房申請退還該建物溢付稅額,應憑該建 物所有權狀及發票影本辦理退稅
新聞中心報導 ΟΟ公司來電詢問:因公司購買廠房供營業使用,取得該廠房之進項稅額是否可申請退稅?需準備哪些資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答覆: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申報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應由主管機關查明後退還。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稱「取得」,如果是不動產,依民法第758條第1項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