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領牌寬限期倒數

記者駱獻義/高雄報導 「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管領牌並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須掛牌且投保強制責任險始得上路,納管前已使用之車輛,領牌寬期限至113年11月29日止,逾期未領用牌照行駛,最重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使用中的車主,為確保用路人及自身的安全,該所分別於6月15日及19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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