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2016年11月7 的文章
訂閱RSS:檢視 2016年11月7 的文章強化政府採購秩序 審計部促請主管機關改善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為強化政府採購秩序,審計部促請各級政府主管機關研謀改善,避免違法或重大違約之不良廠商再危害其他機關。 審計部指出,民國103年度查核各級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機制運作情形,發現部分採購案件,機關未即時發現廠商有違法或重大違約情形,陷於3年裁處權時效,無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因未就刊登公報情節再檢討有無涉及刑事責任或其他行政處罰適用,導致未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或未通報營造業法與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