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被吊、註銷別再行駛,請至監理所申請新牌,以免受罰!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聯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管中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07年2月1日起建立三方通報機制,路邊停車服務員對停放車輛製發停車費單據時,行動裝置會立即顯示該車是否為吊註銷車輛,經通報後監理所、警察局將會派員前往車輛停放地點扣繳號牌,春節後上班首2日機制持續運作,舉報後共查獲28面註銷號牌(14輛汽車)並依法掣單舉發,維護行車安全就是我們最好的年後收心操。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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