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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RSS:最新舉發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農曆春節期間,民眾發現不少商家買氣旺,卻沒有開立統一發票,懷疑有逃漏營業稅,而向國稅局檢舉,但是往往因為對檢舉違章漏稅事實,提出的證據不夠具體明確,讓稽徵機關無法進一步追查。 該局指出,民眾可以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的公示資料,查詢店家是否已經辦理稅籍登記,是否應該使用統..
教你看懂─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汰換老舊大貨車,以改善空氣品質,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已經在106年11月24日施行,符合該條文規定者,可以申請新購大貨車應徵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5萬元。 為讓消費者對申請獎勵有進一步的瞭解,該局特別把該條文重點整理說明如下: 項目 ..
107(年)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即享有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保障!
新聞中心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維護賦稅人權及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利,立法院105年12月28日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並自106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明訂為維持納稅者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加以課稅。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已由財政部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最近一年(105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公告為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