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鄭博文、警員陳法帆、實習生陳亦學等3員,擔服107年8月1日18-22時事故處理勤務,於20時10分獲報於山明路425號前發生交通事故,需警方協助處理。
鄭等三員抵達後,發現係民眾洪*男駕駛1*7*-X*號自小客車,沿山明路路旁慢車道起步欲迴轉行駛,不慎與民眾林*春騎乘M*H-1*5*號重機車,沿山明路北向南行駛,發生碰撞致肇事,林民之重機車前車頭與自小客車左前車輪發生碰撞,碰撞後在空中翻轉了2圈半,完美落地只有嘴唇稍微擦傷,但自小客車因撞擊力道強,導致前輪卡死無法行駛,鄭等三員儘速繪圖及製作相關資料後,並通知拖吊車前來排除事故車輛,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良好形象,助人優良事蹟足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