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鄭博文,警員陳彥詔擔服107年09月17日18-22時事故處理勤務,於18時12分獲報前往山明路509號前發生交通事故,民眾需警方協助處理。
小隊長鄭博文,警員陳彥詔趕赴交通事故現場,發現民眾張*華駕駛A*D-7*3*號自小客車沿山明路機車道欲迴轉行駛,與民眾張*頤騎乘W*B-2*5*號沿山明路機車道南向北行駛,自小客車駕駛因迴轉未禮讓車輛,重機車騎士未注意前方狀況,雙方駕駛人均有肇事責任。
小隊長鄭博文,警員陳彥詔立即拍照繪圖並協助排除交通事故現場,排除交通事故現場後,製作相關資料並詳細告知發生交通事故後的權益,建立警察親民愛民良好形象,助人優良事蹟足為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