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遺失智慧型手機,警第一時間通知領取

新聞中心報導
  有一熱心鄞姓民眾於107年10月9日上午9時00分在小港區小港路上拾獲一支智慧型手機,即交小港分局警備隊備勤員警呂文揚受理,呂員即通知失主領取。
    呂員查看該機,發現無螢幕解鎖設定功能,心想如閱覽通話紀錄應可得知失主相關訊息,隨後發現失主於30分鐘前有撥通一組號碼,呂員即刻回撥,對方接話後告知渠緣由,詢問下原來係失主胞弟,渠允諾將立即通知其兄至警備隊領取該機。
    手機失主徐文翔於當日上午09時50分至警備隊值班台領取,經呂員確認係失主無誤後發還,徐民並向呂員表示,因騎乘機車時習慣將手機置於機車前方置物處,可能係路面顛頗關係導致手機不慎掉出而不知,但非常感謝警察的幫忙尋回手機。
  呂員執勤富有積極性及細心,利用手機之通話紀錄幫助民眾尋回手機,經比對無誤後成功發還該機與民眾,有效提升警察形象,深獲民眾讚許及認同,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