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委請電信業者連繫手機失主,進而發還失主

新聞中心報導
有一熱心之伍姓女子於107年10月10日下午17時50分在小港區中山四路機車道上拾獲一支智慧型手機,即至小港分局警備隊交與備勤警員潘桎微,潘員接收後即通知失主領取。
    警方查看該機發現螢幕玻璃面板已遭車輛壓碎,無法正常開機,故無法閱覽通話紀錄,心想如將該機之sim卡抽出,詢問直屬電信公司或許可得知失主聯繫方式,即將sim卡抽出後撥電該公司,並告知客服人員卡片號碼,客服允諾將通知失主聯繫,警方即接獲失主來電,並約定時間至值班台領取該機。
  手機鄭姓失主於當日下午18時25分至小港分局警備隊值班台領取該機,經潘員比對手機型號、樣式無誤後始發回,鄭民亦向潘員表示因騎乘機車時習慣將手機置於褲子後方口袋,可能係路面顛頗關係手機滑落於地而不知悉,但非常感謝警察的幫忙讓手機失而復得。
    潘員值勤細心,委請電信公司之客服部通知民眾領回遺失之手機,並告知SIM卡號碼,最後成功將手機歸還與民眾,有效提升警察形象,深獲民眾讚許及認同,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