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在高雄市林園區東林東路將汽車臨停路旁許久,東張西望後進入藥局購物後急欲離開時,警方機敏上前盤查,發現其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今被小港警方查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巡佐李鄒雲、警員林建志、李倞轊三員於 107年10月17日9時25分許,埋伏鎖定李姓犯嫌 (64年次,毒品素行),發現李男形跡可疑,鬼祟進入藥局購買注射針筒等,警方直覺有異,喝令李男主動交付違禁品,藏於衣物口袋之一級毒品海洛因1小包(毛重0.62公克),警方旋即查扣毒品並將李男依現行犯逮捕。
李嫌向警方供稱已整夜未歸,擔心其家人找不到人會擔心,委請警方通知老母親其因持有毒品遭警方逮捕,警方隨即以電話聯繫李姓犯嫌母親葉女士(45年次,住高雄市大寮區),前來大林派出所探視李嫌,還為愛子順道帶來食物。
李嫌見到母親後低頭,一直口口聲聲的道歉說「阿母對不起、阿母對不起!」葉母沒有多予責備,只是靜靜地把食物交給李嫌後,令犯嫌當場既是愧疚又是感動。警方苦心規勸李嫌應替年邁老母親著想,好好工作勿再讓母親擔心。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