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商家遭控詐欺損失慘重,警緝獲24條通緝犯,終還其清白/中華新聞報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
一、 破獲時間:110年10月26日19時許。
二、 查獲地點:臺中市西屯區。
三、 查獲犯嫌:楊○○(男、38歲)。
四、 破獲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偵三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
五、 扣案證物:涉案手機2支。
六、案情摘要: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渠遭不詳客人購買2支手機後,發現渠所有的中國信託銀行遭凍結為警示帳戶,除損失合計新臺幣33400元外,帳戶內金流皆無法使用,案經比對165反詐騙系統平台相同三方詐騙之手法,鎖定犯嫌楊某涉嫌重大,該嫌雖通緝在逃許久,仍在全台各地四處行騙。

案經調閱資料掌握犯嫌窩藏在臺中地區,即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偵三隊、臺中市刑大偵查第八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檢署珍股趙檢察官期正指揮偵辦,於蒐證完竣報請核發拘票獲准,在上記時、地,專案小組當場拘提楊嫌到案,並查扣涉案手機2支等證物,詢後依通緝(詐欺、侵占等共24案偵查未到案,分別遭七處地方檢察署發佈通緝)及違反刑法詐欺罪等案解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楊嫌羈押獲准。

本案楊嫌先於手機交易網站或實體通訊行,與被害通訊業者約定購買手機,並要求轉帳付款,業者便不疑有他提供公司帳戶,楊嫌再於MyAV視聽商情網、DCView 數位視野、臉書(音響硬體買賣徵求區)等社群網站,以申辦之多組假帳號販售高單價二手攝影、音響器材,與被害買家約定交易金額後(同上記購買手機之金額),要求將網購貨款匯至上記通訊業者之帳戶,致使通訊業者誤認已收到手機貨款,當場交付手機予楊嫌,然因楊嫌寄出假包裹使攝影、音響器材買家未收到物品,買家遂向警方報案遭賣家詐騙,導致通訊業者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帳戶內金流全遭凍結無法使用,楊嫌所為不僅使被害買家損失金錢,更使得通訊業者損失大筆資金。

警方呼籲由於詐騙手法推陳出新,且網路具高度匿名性,容易淪為歹徒犯案工具,民眾透過網路進行交易時務必再三留意,建議透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方式,才能避免遭詐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