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方○○(男、75年次)行騙期間自110年7月至111年2月,曾使用「周劫侖、周漁民、楊來過」等臉書暱稱,並提供多種匯款方式給被害人付款,如網路轉帳、全家錢包QR CORD儲值,方嫌還透過購買遊戲點數卡所產生之虛擬帳號,提供被害人匯款,渠從中無償取得遊戲點數卡序號,本案被害人數高達60人以上,詐騙所得逾新臺幣120萬元。
警方循線追查,多方蒐集資料進行身分比對,查出犯嫌已遭數個地檢署通緝,藏匿於宜蘭市某透天厝中,遂向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及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111年2月14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偵查第八大隊及宜蘭分局共同執行搜索,查扣作案用「筆記型電腦、手機2支、sim卡6張」等相關證物,全案以違反詐欺罪嫌解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
高雄市警方呼籲,透過非官方交易管道,例如Line、臉書等社群平台購買商品,都必須提高警覺,切莫因商品價格低廉而上當受騙,如有任何詐騙相關問題,可利用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