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機關之所以將各車種車牌的外型及編碼採不同的設計,如車牌顏色、號碼編排、特殊標誌、尺寸等,係利於辨識及管理。像一般常見的白底黑字是自用小客貨車,而R開頭的是租賃小客車,至於在車牌的中間上方有個輪椅標誌的是身障專用車;白底紅字的是營業小客車(即計程車);綠底白字的除輕型機車外,都是營業車輛;又於號牌上下方加上綠色邊框,並標註”電動車”字樣,即為電動車的專用號牌;另外,再特別一提,特殊牌中,「使」字牌為邦交國駐台外交使節用,享有民事跟刑事的豁免權,非邦交國、只為代表處的,則係「外」字牌。
而以往民眾買車領牌多少要憑點運氣,因為如果剛好被編到一個不喜歡的號碼,開起車來總覺得不順,所以自101年底登場的新式號牌,公路總局為避免英文字母「I」、「0」與阿拉伯數字「1」、「0」易產生混淆,以及普遍民眾反應不吉利的阿拉伯數字「4」,都已排除不納入新式號牌的編號,車主現於號牌的選擇上,地雷區已減少了很多。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如欲指定挑選喜愛的號碼,須依規定繳納選號費,或參加公告招標競購號碼。如欲進一步瞭解號牌網路選號相關資訊,歡迎至監理服務網/選號標牌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