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旅客據稱係大陸臺商,所攜人民幣為大陸經商所得,欲攜帶回臺使用,惟因不諳出入境相關規定,故未主動向海關申報。高雄關提醒民眾,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出入境應留意相關規定並誠實申報。依據上開規定,攜帶超額外幣、人民幣出入國境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其超額部分將會處以沒入。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其超過限額部分,入境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出境旅客之超額部分則不准攜出。
高雄關表示,上述規定雖已行之多年,惟每年仍發生多起旅客因不諳法令未申報而造成鉅額損失的案例。海關籲請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超額外幣、人民幣出入國境,務必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違規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