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監理站站長楊財惠表示:認知機能檢測,或自行到醫院受檢提出無罹患中度以上失智證明,讓高齡駕駛人可瞭解本身相關認知機能情形及是否進一步進行相關醫療專業之檢查。認知機能檢查包含3個檢查程序:(1) 對時間的正確認知能力-寫下檢查當日的年、月、日、星期與當時所在地,計測驗5題,答對4題以上為通過測驗;(2) 回復記憶思考的能力-讓受測者看10種圖案,並由施測者一一唸出,收起圖案2分鐘後,寫出剛剛看到的圖案,答對3題以上為通過測驗;(3) 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畫出指定時刻的時鐘,計有7項評分,得分4分以上為通過測驗;上述3項目施測時間不超過30分鐘。
旗山監理站說明,自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實施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規定修法實施日期起才屆滿七十五歲者,及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之逾七十五歲駕駛人,需經體格檢查及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後,方可換發三年效期駕駛執照繼續駕車。又考量新制度之實施,對於剛屆滿七十五歲首次換照者,給予可於三年內辦理之緩衝期,惟如係受違規記點及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於公路監理機關通知三個月內申請換發駕駛執照。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電話07-6613711轉201。聯絡人:簡連春股長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