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85期市地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陳文華陳情澄清

鳳山車站鐵路地下化工程係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目前鳳山車站每天進出站人數約9仟人。配合工程施工進度,第85期公辦重劃按都市計畫之整體規劃,為取得順暢安全的聯外道路系統而辦理拆遷施工。陳文華先生房舍座落於都市計畫15米寬道路預定地上,係新鳳山車站消防通道及聯外之必要通行道路,故地政局依法辦理拆遷通知,所通知之33位地上物所有權人中,僅陳情人陳文華先生尚未領取補償費,同梯次其他32位所有權人均已領取補償費並同意拆遷地上物。為審酌陳文華先生陳情狀況,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將暫停代為拆遷作業,持續與陳情人溝通。 

為配合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107年8月完工啟用的期程,鳳山車站周邊聯外道路也必須在明年8月前完工通車,因此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刻推動地上物拆遷補償及重劃工程中,而為減少工程界面並提高施工效率,本府地政局與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採團隊分工合作方式,由地政局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及地上物補償拆遷,鐵路改建工程局則執行鳳山車站周邊計畫道路開闢施工作業。為配合鐵路地下化鳳山車站完工啟用後周邊道路連通及消防需求,車站周邊計畫道路地上物補償拆遷作業應於106年6月底前完成並交付施工,所以地政局自106年1月即啟動車站前道路預定地之地上物查估,106年3月底公告補償清冊,並告知地上物所有權人如能於106年5月底前自行拆除或配合本府代為拆除地上建物,依法可領取額外獎勵金,迄今,33位地上物所有權人中,僅陳情人陳文華先生尚未領取地上物補償費,同梯次其他32位所有權人均已領取補償費並同意拆遷地上物。 

至於土地部分,本府則另按市地重劃法令,可於重劃後配回土地予原地主,且皆為面臨計畫道路之可建築土地,對照原先鐵路阻隔、對外進出不便,消防車無法進入之環境,重劃後將有市府建設之曹公圳親水設施,及新鳳山車站等重大建設,可大幅改善當地居住品質。 

至於陳文華先生所提:一、補償價格低,二、拆遷的時間太趕,三、要有配套安置等3項陳情意見,本府地政局回應如下:一、經了解本市地上物拆遷補償數額在全國縣市中尚屬前列,金額相對較高。二、如前述本重劃區消防通行道路預定地上應行補償拆遷者計33人,除陳文華先生外,其餘同梯次其他32位地上物所有權人均已配合搬遷,客觀言之,地政局所定搬遷時間,應尚為充裕。三、另因陳文華先生尚非本府列管弱勢戶,無法給予依社會救助弱勢戶安置的部分。但市府會持續溝通協助,在市府資源可及的範圍內,設法給予陳先生所需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