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節終於能放假!內政部拍板警察機關、學校6/15起有榮耀假期

圖/內政部

地方中心

為向全年無休、堅守崗位的警察人員致上最高敬意,總統於今(114)年5月28日公布修正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內政部旋即依據條文授權,訂定自今年起將每年6月15日定為警察節放假日,並由全國各警察機關與警察學校實施放假,藉以慰勉警察人員不辭辛勞、全年無休維護社會安全的貢獻。

內政部指出,警察勤務性質特殊,須24小時運作、全年無間斷,為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築起堅實防線。在治安無空窗的前提下,此次放假制度實施,亦授權各地警察機關可依治安狀況、轄區特性及勤務調度需求,彈性規劃人力排班,確保維安不受影響,也讓同仁能適時獲得休養與激勵。

警政署表示,警察人員不僅要打擊犯罪、維持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還肩負救災、反詐騙宣導、保護弱勢等多元責任,堪稱社會安定最前線的守護者。透過設立警察節放假日,不僅肯定他們長年默默付出,也希望社會各界能給予更多理解與支持,形成支持警察、尊重法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據了解,這項制度自114年6月15日起實施,適用對象為全國各級警察機關與隸屬之警察學校,包括警政署、各縣市警察局、鐵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以及中央警察大學與警察專科學校等機構。對於因值勤無法當日休假之同仁,將由各單位妥善規劃補休機制,保障人員權益。

警政署強調,透過制度化的放假安排,不僅彰顯政府對警察職責的尊重與肯定,也能讓基層警察感受到被看見、被支持的溫度。未來仍將滾動檢討制度細節,確保勤務與人性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