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經營全面升級 農業部推「造林2.0」迎戰氣候挑戰

圖說:「厚植永續·獎勵造林2_0」正式啟動(圖/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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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8日舉行記者會,宣布修正後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即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正是近年來造林政策最大幅度變革,針對造林目的、樹種選擇、獎勵期限、合理獎勵金、配套輔導作業及造林區位等面向,完成六大修正重點,全面推動森林經營升級,兼顧木材供給、生態保育與土地永續。

農業部表示,《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自97年制定施行至今已逾18年,隨著土地利用與經濟結構變遷,過去獎勵年限過長、土地管理彈性不足、輔導措施缺乏等制度問題亟待改善。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108年起廣泛徵詢林農、地方政府、林產業、環境團體及學者意見,歷經兩年研議及草案預告程序,終於完成制度重建與政策轉型。

根據林業保育署說明,本次修法納入強化「原生樹種」、「多樣性林相」及「非木材生產林」等規劃,避免單一化造林造成生態破壞。制度更進一步將造林類型分流為「生產林」與「非生產林」,讓經營方式更貼近不同林地屬性與國土需求。

修正重點包括:

  1. 獎勵年限縮短:由20年縮短為6年,完成造林初期後即可依經營目標靈活利用土地。

  2. 堆疊式獎勵:引入彈性獎金組合,6年內最高可領取每公頃60萬元,鼓勵林農積極經營。

  3. 造林區位擴大:除山坡地外,納入地下水管制區、污染管制區及地方造林專區,但不得位於特定及一般農業區,以保障糧食生產。

  4. 審查與監測透明化:建立造林審查標準及檢核機制,要求每年提交造林成果,並由政府派員查核。

  5. 輔導措施銜接:造林初期搭配獎勵,後續延伸至林業機具補助、加工產業支持、林下經濟及森林育樂發展,確保永續經營。

  6. 過渡保障:既有造林案可選擇轉換新制或維持舊制至20年,確保林農權益不受影響。

農業部指出,此次修法讓造林政策從「補助導向」轉為「投資型支持」,不僅讓林農靈活經營,也與國家木材自給及淨零碳排政策接軌,達成生計、生產與生態三贏局面。

未來,農業部將推動全民參與,邀請林農、部落及民間團體共同投入森林經營,讓造林成果成為永續森林的基礎。林業保育署並將於8月22日起至9月底,陸續在全台舉辦10場次說明會,首場地點訂於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同合農科商務會館」,相關資訊可至林業保育署官網查詢(https://www.forest.gov.tw)。

▲「厚植永續·獎勵造林2_0」與會貴賓合照

▲「厚植永續·獎勵造林2_0」發布記者會與會貴賓合照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華慶署長說明獎勵輔導造林政策修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