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 / 標檢局高雄分局提醒:進口度量衡器具須檢定黏貼合格單 違者恐挨罰

記者莊文/高雄報導

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度量衡科科長蔡昇諺近日提醒,近期已有多家進口業者因不熟悉相關法令規定,未依規定送驗計價用電子秤及相關度量衡器具,導致違規受罰。他特別透過電子郵件向相關公會轉知,籲請所有會員進口業者務必注意,確實完成檢定並黏貼「檢定合格單」,以免觸法。

法令細節常被忽略 恐觸罰則

蔡昇諺科長指出,度量衡器具與一般應施檢驗商品不同,尚未納入邊境管理的輸入規定代號(無C01/C02),因此部分業者在進口後即可直接通關並上架銷售,卻忽略應先完成檢定程序,進而誤觸相關規範,導致遭裁罰案例發生。

公會轉知會員 確實遵循規範

標檢局高雄分局已透過報關公會轉知其會員,提醒所有進口度量衡器具業者應嚴格遵守檢定規定。若有任何疑問,可直接電洽標檢局高雄分局度量衡科蔡昇諺科長,電話(07)224-6950,以獲得正確資訊。

提醒進口業者:上架前必檢

標檢局再次強調,計價用電子秤等度量衡器具必須在銷售或使用前完成檢定,並張貼檢定合格單,才能合法販售。相關貨品分類號及宣導資料已提供給公會,並請會員進一步轉知所屬輸入委託業者。

(圖/標檢局高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