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 / 新興分局警械使用合法 九槍擊破輪胎成功攔阻嫌犯

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副分局長 林鑫宏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 9 月 28 日晚間發生一起拒檢衝撞案件,一名籃姓男子(27 歲)駕駛自小客車遭警方攔查時拒檢逃逸,甚至擦撞一名機車騎士後照鏡。經查,該男子為 高雄地方法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警方研判其為逃避查緝而衝撞逃逸。

根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偵查隊 說明,案發當時五福二所警員於五福文橫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違規停放的自小客車,車內並散發濃厚毒品氣味。員警上前盤查時,籃姓駕駛立刻加速衝撞逃逸。

嫌犯車輛行經中山、五福路口時受車流阻擋,疑因吸食毒品導致精神狀況混亂,還企圖衝撞其他用路人。五福所員警為避免危害民眾安全,依據 《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 規定,對車輛輪胎及非致命部位開槍九發,最終使車輛失去功能。

籃嫌隨後將車輛棄置於新興區並搭車逃逸,警方於車上查獲一組 K 盤,確認其涉有毒駕情形。經過查緝小組連夜追捕,最終於案發 5 小時後,在台南其住處將嫌犯緝獲歸案。

新興分局指出,全案除依 詐欺通緝 送返歸案外,另將依 妨害公務、毀損及公共危險罪 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偵查隊長陳世元 強調,警方處理過程中依法使用警械,合法且必要,並強調對於拒檢逃逸、毒駕及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絕不容縱。(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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