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航港局)
中華新聞報/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 宣布,船東責任保險(P&I)新制將於114年10月15日正式實施。截至目前,已有 97%的船舶保險符合新制要求。航港局再次呼籲尚未完成投保的船東,應儘速向符合新制規範的保險人投保,以免因保險不合規而影響 船舶進港程序。
投保新制規定
依據新制,所有申請進出我國商港的船舶,必須向下列符合規定的保險人投保 P&I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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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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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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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四大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評等的保險人
船東可透過「MTNet首頁/公開服務/船東責任保險公司」查詢完整的合規保險人名單(網址:https://im.mtnet.gov.tw/IM10/IM100418/Default)。
臨時認可與補充措施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若保險人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結果,只要於 10月15日前提出相關證明並經確認,將暫時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期限至 115年4月15日止。但若屆期仍未取得 BBB(含)以上評等,將取消其承保資格。
此外,若船東所投保之保險人 雖具BBB(含)以上評等但未列入名單,業者可檢附證明文件,經航港局查證後,也可納入合規名單,並不限於現有公告名單。
保證金定存作為替代方案
倘若船舶仍未能向合規保險人投保,航港局提醒,業者應 儘速向國內銀行辦理保證金定存單及設定質權作業,並檢附既有P&I保單向航港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查,避免影響船舶正常進港。
航港局呼籲
航港局再次重申,P&I保險新制即將上路,請尚未完成作業的船東把握最後期限,確保船舶進出港口作業順利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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