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納稅義務人石先生來電詢問,收到需要在106年10月6日至106年10月15日之間繳納的綜所稅稅單,但期間遇到雙十連假和2個星期六休息日及星期日例假日,金融機構均未營業,不知道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如期繳納該筆稅款?
高雄國稅局表示:繳納期間自106年10月6日至106年10月15日的綜所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已陸續寄出,繳款期間雖遇雙十連假,惟納稅義務人仍有便利的e化繳稅管道,不受假期金融機構未營業之限制。
納稅義務人可掃描繳款書所附的QR-CODE,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持有的信用卡繳納(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亦可利用晶片金融卡搭配讀卡機,連結至前述之繳稅服務網站即時繳稅;或者,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鍵入繳款書所提供之資料轉帳納稅。又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於連假期間納稅義務人可在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再次說明:繳納期間善用e化工具繳稅(QR-CODE、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ATM等方式),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限制,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輕鬆繳稅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