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交通部
中華新聞報/花蓮報導
因樺加沙颱風帶來豪雨侵襲,造成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導致多輛車輛泡水受損、無法修復。為協助災區民眾降低財務負擔,交通部自114年10月7日起啟動「車輛慰助方案」,凡完成報廢登記之車主,即可依車輛種類申請慰助金,汽車與大型重型機車每輛可獲5萬元、一般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可領1萬元。
圖說 : 監理所人員協助民眾辦理受災車輛報廢
交通部啟動專案慰助 報廢即可申請補助金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本次慰助措施針對車籍登記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及北富村等七個受災村落的自然人車主實施。民眾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完成中央一站式服務平台報廢登記,即可申請慰助金。
若車籍登記地點不在上述七村,但實際受災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流域範圍者,也可檢附相關資料,經個案認定後受理補助。
公路局指出,截至10月8日止,花蓮監理站進駐中央一站式服務平台,已受理慰助申請共630件,包括汽車241件、機車364件及微型電動二輪車25件。其中,10月7日提交資料完整者,最快於10月9日即可完成電匯入帳,展現行政效率與災後即時關懷精神。
簡化流程、快速撥款 花蓮監理站協助災民
花蓮監理站說明,慰助金將以電匯方式撥入以車主為戶名之金融機構帳戶,整個申請流程以便利、簡潔為原則,協助受災車主能迅速完成報廢與慰助領取程序。此措施不僅縮短行政等待時間,也確保資源能即時到達受災民眾手中。
圖說 : 民眾至行政院災後慰助服務站洽詢災後各項監理權益照顧措施
監理權益照顧措施同步上路 減輕災民負擔
除慰助方案外,公路局於114年9月24日即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全面協助受災車主辦理監理相關業務。
依據措施內容,民眾若持有由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其他相關機關核發的受災證明文件,辦理補發行照、駕照可免徵規費;此外,交通違規罰單繳納期限、定期檢驗、汽燃費繳納、職業駕照審驗等項目,均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辦理,以降低災民經濟壓力。
公路局:持續協助災區重建、守護民眾交通權益
交通部公路局強調,此次慰助與照顧措施,目的在於確保災民能獲得即時協助與制度保障。未來,交通部也將視後續災情與重建需求,滾動檢討補助與權益措施,確保花蓮地區居民在災後生活與交通重建過程中,獲得最即時、最有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