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報/航港局提醒:行動電源不得託運!旅客上船務必遵守安全規範

圖/航港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針對10月31日在澎湖望安、七美及馬公間航行之南海之星1號交通船,於開航前發生旅客攜帶的行動電源起火意外事件,交通部航港局於(2)日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搭船旅客務必正確使用行動電源,以維護船舶與乘客的航行安全。

行動電源安全使用五重點 航港局籲旅客勿託運、勿使用不合格產品

航港局指出,近年因行動電源使用不當或攜帶違規而引發火災的事件屢見不鮮,呼籲所有旅客登船前應留意以下事項:

1.選用合格產品:務必確認行動電源已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應有「BSMI認證標誌」及型號編號等完整標示。
2.禁止託運或放入行李箱:行動電源不可隨託運行李寄艙,應隨身攜帶並置於視線可及處,以便即時監控狀況。
3.避免高溫與損壞使用:若發現行動電源有外殼變形、膨脹或遭撞擊損壞,應立即停止使用;切勿長時間於高溫環境充電或使用,以防起火。
4.乘船時保持通風與監控:搭船期間勿邊充電邊使用電子設備,並應放置於穩固位置,避免滑落或擠壓。
5.發現異常立即通報:如有冒煙、異味或發熱情況,應立刻通知船上工作人員採取緊急處置,以免釀成災害。

航港局強調,旅客的安全意識是防範事故的第一道防線,正確攜帶與使用行動電源,是保障船上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環。

客船消防設備與應變演練全面強化 航港局持續派員查核

交通部航港局進一步說明,為確保國內客船安全,除每年進行定期檢查外,並要求各客船業者定期實施緊急應變與消防演練。航港局人員也將不定期登船查核客船設備運作與演練成果,其中消防系統與滅火裝備均列為必檢項目。

此外,航港局表示,針對「南海之星1號」事件,已指示船公司全面檢討旅客登船安全檢查流程,並加強現場人員教育訓練,提升危險物品辨識與即時應變能力。未來亦將針對高風險航線及旅遊旺季加強抽查頻率,防堵任何潛在安全漏洞。

航港局:安全航行需全民合作 呼籲旅客主動落實防護

航港局提醒,航行安全不僅是船公司的責任,更需要旅客共同配合。行動電源、瓦斯罐、打火機、噴霧罐等均屬潛在危險物品,若未依規攜帶與使用,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局方也鼓勵旅客主動配合船員檢查與安全宣導,一起打造更安全、安心的海上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