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機車無奇不有機車照後鏡竟掛握把下方

(本報訊)

三民第二分局員警在8月14日下午6時許於轄區高速公路西側處理交通事故時,發現一方事故車疑似未依規定裝設照後鏡的重機車,經員警檢視後大吃一驚發現該名騎士竟將照後鏡倒掛於機車握把下方,根本無法由照後鏡查看後方有無來車,已明顯變更原有規格導致影響行車安全,因此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開罰900元並責令改正。
沈姓騎士事後投訴說:「我確實有裝照後鏡,但員警說我有裝像沒裝..。」當警方重新審視執勤員警取締時的採證照片發現該照後鏡裝設位置已令騎士無法於正常行駛中順利查看後方來車確實有影響行車安全且警方還調閱該重機車於105年4月時的違規照片當時照後鏡正常裝設於握把上方,因此確定該名駕駛擅自變更原規格設備,所以駁回了沈姓駕駛的投訴。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表示:有些年輕人為耍帥常隨意變更、減少、改裝或增加車輛原有設備,但看似無傷大雅的車體改裝卻提高了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魔鬼藏在細節裏不可不慎!如上文中的駕駛將照後鏡倒裝於車輛下方,駕駛若要從照後鏡看後方來車勢必得低頭查看而忽略了車前狀況。劉組長特別呼籲駕駛人車輛不可隨意改裝若要變更車體應向監理機關申請核准並檢驗車輛無安全之虞方可上路,避免害人害己又遭來警察關注因此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