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鄭博文於106年10月27日22至24時擔服備勤勤務,22時37分接獲民眾至所報案表示尋獲OPPO手機一只(粉紅色皮套),鄭員依規定受理拾得物後,以同理心積極尋找失主,終於尋得林姓學生至所領回愛機。
林姓女學生表示才剛從中國大陸返台探親,孰料手機竟遺失在路上,由於手機是在大陸買的,其擔心貿然插回台灣SIM卡會導致檔案遺失,故手機上的SIM卡還是大陸的,所以遺失後就算打電話也無法通訊,她只好沿路地毯式尋找愛機,找了兩個小時以上都遍尋不著。
就在林姓女學生心灰意冷之下忽然聽聞路邊住戶表示先前有員警到場詢問手機失主,這才燃起一絲希望,趕忙到派出所詢問,經確認果真是他遺失的手機,林姓女學生萬分激動地感謝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