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助居無定所男子至街友服務中心安置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盧儀庭、邱振瑋於106年10月27日16至18時擔服備勤勤務,16時30分許接獲日中里里長來電表示於里辦公室內有民眾需要協助,警方立即前往了解。
    警方到場後,係李姓民眾(46年次)向員警表示其因身體因素無法工作沒有收入,既沒有錢租房子、三餐無法維持,也沒有穩定住所,希望警方能提供協助。警方了解後,幫他詢問社會局關於就業及社會補助相關事項,之後告知李男一些以後可以去打工或就業的訊息。
    警方詢問李男是否願意先前往街友服務中心暫時安置,李男表示同意後,警方遂以巡邏車將李男載送至三民區遊民收容中心先行休息,李男對於警方的為民服務主動積極心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