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有關自由時報106年10月31日12時44分報導高雄市部分義消EMT資格漏報1事,說明如下:
一、依據本局義消訓練相關計畫規定,各單位義消EMT訓練合格後須由本局統一登錄衛福部EMS系統,本局因內部作業疏失,致使部分義消EMT訓練資格漏報,造成義消夥伴之不便及困擾,本局對此深表歉意。
二、本局於106年10月中旬獲悉未將義消EMT登錄到衛生福利部之緊急醫療管理系統後,立即著手處理,因漏報時間逾5年,系統無法補登,本局刻與衛生福利部聯繫,衛生福利部表示因受訓資料已是多年前的資料,因此需將開課相關受訓資料及受訓人員之身分證、證照及學歷等相關證件影本函送至該部,由該部協助補登。
三、本局已著手請義消EMT人員將上述相關資料儘速送本局彙整,俟完成後,函請衛生福利部協助資料之登錄,確保義消兄弟的EMT資格及權益不致受損。
四、有關登載疏漏1事,本局將進行內部檢討,查明承辦疏失責任,避免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