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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雅分局分析苓雅區106年12月份110報案件數計有4,135件,其中檢舉違規停車件數計有904件,違規停車占總件數之21.86%,而從違停件數時段分析上午10-14時及下午16-20時為檢舉件數較高之時段,而易遭民眾多次向警方檢舉交通違規停車地點10處共計檢舉134件,占檢舉違規停車總件數之14.82%,另經常性檢舉違規停車之檢舉人檢舉件數達91件占檢舉違規停車總件數之10.06%。其中以中正二路101號附近、四維三路104號附近、建國一路286號附近、和平與同慶路口、中正與福德路口、四維三路19號附近、建民與家齊路口、苓雅與永定路口、三多與福西街口等處件數較多。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因科技突飛猛進,讓檢舉達人無處不在,苓雅分局統計106年共受理民眾檢舉件數27,210件,每年都以「倍數成長」,其中「違規停車」、「闖紅燈」」及「不依道路交通標誌及標線行駛」,是民眾檢舉最常違規案件前3名!
苓雅分局特別提醒,違規停車會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增加其他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為閃避、繞越該違規車輛所衍生之危險,苓雅分局除派員加強取締外,同時呼籲民眾別讓僥倖、無心的交通違規,傷了荷包也傷了他人,遵守規則才是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秘訣,請民眾勿存有僥倖心理,而忽略用路人之安全,員警將秉持維護交通安全順暢與秩序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