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陳則諭於107年1月22日18至20擔服備勤勤務,一名不願具民的婦女手拿一支最新款iPhone X進來派出所,表示自己在三多路上的某餐飲店拾得的,撿到最新的iPhone X手機,心想遺失的人一定很著急,所以趕緊送至派出所。
原來這名iPhone X失主鄭先生下午就已經有來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的手機在三多路上的某餐飲店遺失了,當時還使用iPhone的衛星定位去追蹤位置,當時的巡邏警網也跟著衛星定位去找尋,但找尋未果。失主鄭先生感到相當失落,於是先行前往成功路派出所辦理遺失手續,後續再請警方留意是否有拾得人撿來派出所,警方也協助鄭先生辦理掛失手續。
事隔兩三小時,就在晚間該iPhone X被好心人拾得來派出所,而警方也立即聯繫鄭先生前來認領,鄭先生看到自己失而復得的手機,不斷的感謝警方的協助,表示一支手機如此的昂貴,以後一定會多留意不會再讓手機遺失,不然真得很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