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為期佐升正訓練之受訓人員能運用所學、活化思考,考試院會審議通過變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院會審議通過變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中有關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除員升高員訓練辦法將送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外,其餘2項訓練辦法將於近日內修正發布。

李繼玄指出,這次修正是考量測驗題型將配合年度實施情形之檢討結果,做必要之調整,此次調整參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將委升薦訓練及員升高員訓練辦法第15條有關「測驗成績」項下的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刪除,另於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中規範。

李繼玄強調,為期佐升正訓練之受訓人員能運用所學、活化思考,所以參照同為取得薦任官等任用資格之委升薦訓練,增列「專題研討」評量方式,並修正佐升正訓練辦法第15條課程成績之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等規定,俾利辦理後續相關受訓人員的成績評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