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交通監理警察聯合掃蕩註銷車牌車輛

新聞中心報導

透過即時通報與即時取締機制大有斬獲,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說,於2月2日接獲停車管理中心路邊停車員通報於高雄市三民區與鼎山街路口停車格有註銷號牌違規使用車輛,經監理所稽查人員會同警察前往取締,當場查扣註銷車牌2面並依法掣單舉發。
    高雄市區監理所聯合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及警察局強力執行吊(註)銷號牌車輛稽查取締作業,一經查獲,立即拖吊、馬上拆牌,決不寬待。
    監理所副所長陳崑山強調,以往查緝註銷號牌車輛,因無法掌握車輛行蹤,執行成效並不理想,現在結合停車跟警察即時通報車輛位置,即可馬上處理!
    陳崑山也呼籲車主,車輛要定期檢驗,逾驗車期限6個月以上,經行政程序將逕行註銷,仍「使用吊銷、註銷」牌照行駛者,將依法開罰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緩,請民眾務必定期檢驗愛車,不要逾期遭註銷而被拖吊,已註銷車輛請重新驗車領牌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