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動地熱發電開發 經濟部加碼補助地熱鑽探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

爲達成2025年200MW地熱發電之政策目標,經濟部能源局於今年1月31日預告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每案補助獎勵金額上限由新臺幣5千萬元提高至1億元。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李君禮副局長表示,爲達成2025年200MW地熱發電裝置量之政策目標,經濟部能源局於107年1月31日預告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每案補助獎勵金額上限由新臺幣5千萬元提高至1億元、取消設置總裝置容量達五百瓩以上等申請限制、如探勘後無地熱發電開發可行性,亦得選擇封井後請領獎勵費用等,藉此分攤業者初期開發之探勘風險,同時鼓勵業者積極投入地熱開發,達成地熱發電推動目標。

李君禮指出,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主要精神即在於分攤業者進行地熱發電初期探勘風險,降低開發限制條件並提高獎勵誘因,以提升民間投入地熱能發電開發之意願。

李君禮說,修正重點為,1、修正獎勵申請資格,不限電業籌備創設者,包括自用發電設備業、團體或自然人都可申請;2、刪除須設置總裝置容量五百瓩以上及單孔探勘深度一千公尺之限制;3、將獎勵金額上限由新臺幣5千萬元提升至1億元;4、增訂業者完成地熱探勘時,如經評估無地熱發電開發可行性,仍得全井水泥固封後請領獎勵費用。

李君禮並說,除透過示範獎勵辦法修正外,107年地熱發電電能躉購費率亦提高至新臺幣5.1956元/度,並新增地熱發電階梯式(前高後低)躉購費率(前10年6.1710元/度,後10年3.5685元/度)等措施,透過多元獎勵措施及公告地熱徵兆區範圍等,加速達成2025年地熱發電設置目標。

李君禮強調,臺灣能源98%來自進口,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化至為重要,尤其臺灣位於太平洋火環帶,具有地熱發電利用的先天優勢條件,臺灣地熱潛能區分布廣泛,根據以往探勘與普查資料,臺灣傳統地熱區共計27處,其中大屯山、清水、土場、廬山、知本、金崙、瑞穗等7處,具較高地熱發電潛能,推估總共約有730 MW之發電潛能。能源局表示,將持續穩健推動地熱能源開發,積極協助業者排除相關法規障礙,期能帶動創新綠色經濟、促進當地就業及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