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未熄火人離去 民權警通知車主防失竊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王瑋、黃心怡於107年2月23日16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16時22分許接獲通報於三多二路有民眾請求協助,警組到場了解後,報案民眾向警方表示有一輛自小客車從下午一點多停在該址前的路邊停車格未熄火一直在怠速中,但車子上空無一人,有可能是駕駛忘記熄火且未鎖車門就離開,報案人在現場等待許久,車主卻一直沒出現,報案人擔心會有不肖人士趁機將車子偷走,只好報案請求警方到場協助。
    警組了解後立即以警用小電腦確認非失竊車輛,並請所內值班同仁協助聯繫車主,但卻一直無法聯繫上,兩人只好先將該車熄火代保管鑰匙,並在車上尋找有無車主聯繫方式,此時黃員打開副駕駛座的置物箱,在裡面發現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如有擋住出入口,麻煩請撥打此手機號碼(09********」,黃員立即拿出手機撥打該號碼,電話接起後正是林姓女車主,警方告知事情始末並請林女趕緊到現場。
    林女與友人到場後,不好意思的向警方表示中午開車至三多、和平的寒軒餐廳吃中餐,停好車下車後卻疏忽車子仍發動未熄火即離去,接到警方通知後自己也嚇了一跳,對於自己的迷糊並麻煩警方感到很不好意思,警方在離開前特地囑咐林女下一次下車後一定要記得熄火並將鑰匙拔出,且記得要上鎖,林女再三地向警方道謝,表示還好有警方即時通知讓車輛免於遭竊,由衷稱讚警方熱心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