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車鑰匙未拔 警留小卡代保管防制失竊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黃威翔、邱振瑋於107年3月6日12至14時擔服巡邏勤務,12時50許巡經苓雅、民權路口四維國小旁時,發現機車停車格內有1部藍色重機車鑰匙未拔,立即下車處理。
    經查看機車車主沒有在現場,為避免車子被竊,警方先將機車鑰匙取下代為保管,然後在機車儀表板貼上由苓雅分局設計的貼心通知小卡及派出所聯絡電話,提供車主聯繫領回鑰匙,之後便繼續巡邏。
    之後於16時許,錢姓民眾(住苓雅區福安路)至派出所表示自己就是該部機車的車主,稱自己急著至區公所洽公,停好車後忘記取下車鑰匙,直到洽公結束後走回停車處要騎車離開時,撈口袋卻遍尋不著車鑰匙,看到警方貼在車上的字條,才驚覺自己粗心大意停好車後沒有帶走機車鑰匙,幸好有員警代保管鑰匙,機車才免於被偷的風險。
    警方確認車主身分後也立即將該車鑰匙交還車主,錢女對於警方不辭辛勞的主動積極防制民眾機車失竊,守護民眾財產安全,深表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