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贈與或出售,過戶登記保權益!

新聞中心報導

車輛贈與或出售時,要先將車輛辦理過戶登記後再交付對方,以免衍生稅、費、違規等後續處理的問題。
    常有民眾反映已將車輛贈與或出售,卻仍收到罰單或稅單而感到不解。事實上,若未辦理過戶登記,公路監理機關車籍資料上,仍登記為原車主名下所有,相關汽燃費、牌照稅及違規等通知,仍以現行登記車主為通知對象。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所長表示,為確保車主自身的權益,當車輛贈與或出售時,記得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再將車輛交付對方,如此才能高枕無憂。
    民眾可至該所網頁 (網址:https://khcmv.thb.gov.tw/車輛專區/汽機車牌照/過戶) 參閱過戶資訊,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7-3613161轉分機11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