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召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議決多項消費者保護措施

高雄市府27日召開本年度年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議,議決多項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加強健身中心之管理、落實施行穩定菜價因應措施及持續鼓勵有線電視業者加強各項服務品質等,以減少消費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

本市健身中心林立,健身中心因繳費等問題產生消費糾紛時有所聞,據本市體育處統計,105年度共發生59件消費糾紛,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請本市體育處針對有部分健身中心違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該嚴格加以管理,違反規定者處以罰鍰,以達警惕的效果。

今年因為三個颱風接連來襲,造成市場菜價高居不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要求市府農業局依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研擬8項穩定菜價因應措施加強落實施行;及經濟發展局持續監控市場零售價格走勢,另外秘書處消保官針對菜價異常波動時應會同主管機關加強稽查工作,如查獲不法,應立即移送法辦。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請市府新聞局持續鼓勵有線電視業者加強各項服務品質,嘉惠所有消費者,並積極解決消費爭議;並請持續宣導NCC有線電視數位化、關閉類比相關事宜,以減少消費糾紛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