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報導
日前三民區一名母親將各7歲及的5歲孩子帶到三民第二分局覺民路派出所,拜託警方協助管教。這名母親告訴警方,兩個孩子偷拿姐姐的零用錢,婦人認為小孩此舉動已涉及竊盜,因此帶小孩到派出所,讓警方開導,給小朋友一個機會教育。
警方表示,該婦人將孩子帶到派出所時,希望警察代為管教,但員警採柔性勸導,讓女童認錯,管教是家長的責任,公權力無法介入太多,若用威權恐嚇,可能對孩子造成心理陰影,於是展開柔情攻勢,告訴女童基本的法律知識,女童聽完淚流滿面,表示知錯,警員在旁安撫為他拭去淚水,並說:「做錯事沒關係,要勇於認錯」,小孩聽了警方的解說後,立即轉頭向母親道歉並告訴媽媽以後未經過同意不會拿取他人物品,並聽取媽媽的話,不會再亂拿東西了。
覺所副所長郭皇麟表示,警察抓的是犯罪的人,不是犯錯的孩子,法治教育從小做起,當孩子真的遇到危險時,有可能只會記得「警察會把他抓走」,要教孩子正確的法律觀念,不要製造他們對執法者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