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所長李邦豪
記者莊文/高雄報導
針對媒體及民眾關切「三民區天祥一路交通違規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13)日發布新聞資料,說明調查結果及後續處置,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
違規情形經查明
經查,警方雖未接獲正式報案,但從影片中可見,涉案汽車駕駛人在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有行人正在穿越,卻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同時,影片中亦可見行人未依規定行走在人行道上,而是在非劃設之人行道處通行,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依法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
鼎金派出所所長李邦豪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路口或有行人通行之處時,務必「減速慢行、主動停讓」,切勿心存僥倖。行人也應遵守交通規則,走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上,避免發生危險。
三民第二分局強調,警方執法標準一視同仁,不僅要求駕駛人守法,也提醒行人務必遵守規範,雙方共同遵守規則,才能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圖/三民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