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中山所所長 陳湧介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有關媒體關注的新興區中正三路郵局人行道機車違規案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進一步說明,近期透過網路影片發現,有機車騎士行駛並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
違規事實與罰則
警方指出,涉案騎士行為涉及兩項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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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可處新臺幣 600元至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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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新臺幣 600元至1200元罰鍰。
警方強調,行人道是專供行人安全通行的空間,機車駕駛若隨意進出或停放,不僅違規,更可能危及行人安全。
統計數據與取締成效
新興分局表示,針對該地點已加強稽查,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已在 中正三路郵局周邊取締192件 機車行駛人行道及人行道違停案件。此區域已被列為 重點取締熱點,警方將持續加強巡查,以改善違規情況。
警方呼籲
新興分局提醒,機車駕駛不得任意行駛或停放在人行道,呼籲所有用路人尊重行人路權,共同維護友善的交通環境。警方強調,將持續針對人行道違規停車與行駛行為加強稽查,確保市民擁有安全、順暢的行走空間。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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