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於 11 月 26 日凌晨 3 時許執行夜間巡邏時,龍華派出所員警行經明華路,發現一名普重機女騎士未戴安全帽,遂上前攔查。不料在盤查過程中,竟意外查獲毒品及毒駕,成為唾液毒品快篩新制上路後的實際執法案例。
龍華派出所所長 洪子棠 表示,警方在取得 36 歲鄭姓女子同意後,檢視其手提袋,於袋內明顯可見位置發現一粒新興毒品 「哈密瓜錠」。員警進一步依程序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進行檢測,鄭女結果呈現陽性反應。
警方隨即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公共危險罪》將鄭女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唾液毒品快篩新制上路 毒駕最高可罰 12 萬、吊扣駕照最長 2 年
警方指出,為有效遏止毒駕情形,警政署已於本月 20 日正式公告 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程序,適用於以下狀況:
駕駛人自願同意
車禍肇事
現場查獲持毒
現場查獲吸食器、相關毒品跡象
若快篩呈陽性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最高新臺幣 12 萬元罰鍰
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吊扣駕照 1~2 年
警方強調,毒駕危害程度不亞於酒駕,甚至更難察覺,需採取科技化工具強化執法。
鼓山分局:毒駕嚴查不手軟 持續加強夜間巡邏
鼓山分局表示,毒品侵害民眾身心健康,毒駕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重大傷亡,因此警方將持續結合:
唾液毒品快篩技術
強化深夜巡邏
攔查可疑違規車輛
查緝毒品與公共危險案件
確保市民安全,展現警方對毒駕「零容忍」的明確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