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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處呼籲消費者加入 會員制健身中心前請詳閱契約條款
子女就讀大學註冊繳交之宿舍費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在外地就讀大學之子女,其所繳交之宿舍費,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否列報租金支出扣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亦包含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未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項下列報部分,可憑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或學費(其中宿舍費金額須明確劃分)收據影本,依所得稅法規定列..
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者,將不是用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新聞中心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注意確認完成申報程序,倘自行發現未完成申報程序應主動補辦申報;若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補徵應納稅額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舉例說明,甲君未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該局所轄稽徵所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應納稅額。甲君接到稅單後拿出醫療、人身保險費及購屋借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