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義務人到場一次繳清罰鍰示意照片(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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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無照駕駛亂象,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聯合交通部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提供之義務人清冊,啟動專案執行行動,針對「無照駕駛」案件展開高強度執法,貫徹「無照必罰」原則,全面強化交通安全防線。
無照駕駛屢罰不繳 男子遭列專案執行對象
屏東分署近期成功執行一起無照駕駛積欠罰鍰案件。一名新園鄉男子因四度無照駕駛,並涉及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接受交通講習等違規行為,陸續被裁罰未繳,罰鍰累計超過新台幣11萬元。該男子名下另有TOYOTA汽車,屏東分署即將其列為專案優先執行對象,執行同仁鍥而不捨追查車輛行蹤與財產狀況,多次主動通知義務人到案,最終促使其於114年7月11日到分署一次繳清全部罰款,圓滿完成執行程序。
無照駕駛加重罰則 車主共負連帶責任
屏東分署提醒,自112年6月30日起,相關罰鍰標準已全面提高:機車無照駕駛最低罰鍰為1萬2,000元,小型車無照駕駛罰鍰自1萬8,000元起跳,5年內累犯將罰至2萬4,000元。若酒駕遭吊照後仍無照駕駛,另再加罰1萬2,000元。
此外,若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人員駕駛,將連帶被處以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車牌1至6個月不等。對於屢犯者,吊扣期間將依次加重,車主應善盡管理人責任,以免觸法。
屏東分署:依法執行 打擊交通違規不手軟
屏東分署強調,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原則,嚴格打擊無照駕駛與交通違規行為,落實「依法駕駛、守法用路」的交通文化。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違法駕駛上路,不僅可能釀成事故危害生命,更可能招致高額罰鍰與財產強制執行,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