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苓雅分局交通分隊長潘益正(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苓雅分局)
中華新聞報/高雄報導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與永泰街口於 10 月 5 日上午 11 時 22 分 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苓雅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潘益正 表示,警方在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
經了解,事故涉及兩名駕駛人:52 歲戴姓男子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永泰街由北往南行駛,41 歲侯姓女子 駕駛自小客車沿四維四路由西往東行駛。雙方在路口發生碰撞,初步研判為戴男闖紅燈所致。
戴男因頭部、手部與腳部受傷,已送醫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侯女並未受傷。本案經警方初步調查,現場無人酒駕。警方並調閱監視器影像佐證,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苓雅分局指出,闖紅燈行為已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可處 1,800 元以上至 5,400 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市民,駕駛汽車、機車或步行皆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分局也將持續加強違規取締與宣導,維護市區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