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遊覽車客運業駕駛年齡有條件延至68歲》

記者駱獻義/高雄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及回應遊覽車客運業界缺工急迫困境,在風險可控管及安全可確保原則下,交通部同意公路局之建議,實施放寬屆齡非自願性換領普通駕照駕駛人申請職業駕照再執業於遊覽車客運業至113年6月30日。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職業駕駛人年齡上限可區分為:汽車運輸業所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至年滿68歲、職業小型車可至70歲,以保障高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