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夾遺落賣場外,小港警送還失主

新聞中心報導 小港區某賣場之戴姓員工,於107年7月28日8時30分踏入小港分局警備隊,表示於7月27日12時30分在賣場外的機車停車處拾獲一皮夾,希望警方能送還給失主,潘員接收後立即協助。   潘員檢視皮夾,發現內有現金3,900元、銀行信用卡及郵局提款卡各1張,隨即致電洽詢客服,接通後潘員向客服人員告知原由,對方允諾將立即通知失主,不久潘員即接獲失主來電,並約定時間領取該皮夾。洪..

外籍婦路倒,暖警急送醫

新聞中心報導 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警員劉昀澤、葉中柔等2人,於107年7月30日6至8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110通報於崇明街有民眾路倒,請求警方協助。 二員抵達後,發現該址為一雜貨店,見一名婦人癱倒在椅子上,面色發白嘴唇顫抖,劉員立即上前關心,婦人勉強拿出健保卡,虛弱的說自己肚子痛,警組立即通報119到場,並協助攙扶婦人上救護車,送小港醫院救治。 經瞭解得知,該婦為武○○(60年次、越南籍)..

107年1月1日起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利或分配盈餘時,應按給付額21%扣取稅款

新聞中心報導 某公司扣繳義務人王先生來電詢問,公司分配股利給旅居國外多年之股東,應如何扣繳稅款。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配合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因調整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結構,並訂定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以縮小內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負之差距及促進課稅公平,爰於106年12月29日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之規定,自107年1月1日起將給付非居住者個人之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調高為2..

房屋無償借給他人使用,是否須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新聞中心報導 旗山區林小姐將名下的房屋無償提供給朋友設立商號,且雙方訂有無償借用契約,是否會衍生綜合所得稅的相關課稅問題,故來電詢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予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行情,計算租賃收入並課徵所得稅。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香港女大學生自由行遺失皮包證件、警通知失主領回

新聞中心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董啟安及陳韋旭於107年7月29日20至22時擔服備勤勤務時,20時30分遇到有一男子拾獲一個藍紅相間的皮包至派出所報案,經警方清點皮包內相關物品,發現皮包內有約3000元的港幣及失主的香港學生證件。     警方除依規定受理拾得物外,於皮包內未發現任何可連絡電話,經警方判斷持有港幣及香港學生證,失主可能為來台自由行的旅客,警方另於..